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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韩国短期签证效力,暂停免签协议,暂停免签证入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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작성자 서금화 작성일20-04-19 19:56 조회1,807회 댓글0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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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韩国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持续向好趋势,但疫情仍在全球范围蔓延,国内民众对境外输入病例增多的担忧加剧。

 

为了阻止境外疫情输入,韩国政府已加强相关检疫措施,包含要求所有境外入境人员一律隔离等多项举措,但外籍输入确诊病例仍在持续出现。

※ 累计报告外籍输入确诊病例66例(以2020年4月8日为准)

 

加之,入境后需集中隔离*的短期滞留外国人数量没有减少导致防疫资源不足,部分外国人拒不支付隔离相关费用等不遵守韩国政府隔离规定造成行政资源消耗较高**。

* 集中隔离外籍人员:累计共880名(以2020年4月7日为准)

**因拒不集中隔离被拒绝入境或驱逐出境的外籍人员:累计共16名(2020年4月1日-4月7日)

 

为了加强签证、入境管制措施,减少入境外国人数量,消除国内民众担忧,有效利用防疫资源,大韩民国法务部和外交部决定将暂停已发放韩国短期滞留签证的效力,暂时停止免签协议,暂停免签证入境措施。

 

1、暂停已发放韩国短期滞留签证的效力。

 

暂停韩国设在世界各地的所有驻外大使馆、总领馆等外交机构于2020年4月5日之前(含4月5日)已向外国人发放的韩国短期滞留签证(最长可滞留90天)的效力。

 

2020年4月5日之前(含4月5日)已签发的有效韩国短期滞留单次入境和多次往返签证均暂时失效,持上述签证的外籍人员如需来韩须向韩国驻外使领馆等机构重新申办签证。(免收签证手续费)

 

但受邀于韩方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等所持有的短期就业(C-4)签证及长期滞留签证(就业、投资等)不在此次签证暂时失效范围内,持已发签证入境不受影响。

 

持短期滞留签证已入境人员,可在入境时获得的滞留许可有效期内继续在韩滞留。

 

如果持已暂时失效签证试图入境韩国,韩国法务部乘机旅客预检系统(IPC)将自动拒绝出票;航空(运)公司将不允许办理乘机(船)手续;入境韩国时韩国当地移民官员还将再次进行查验。

 

2、基于互惠原则,对禁止韩国人入境的国家(地区)暂时停止免签协议,暂停免签证入境措施。

 

目前有148个国家和地区对韩国人实施禁止入境措施。针对其中与韩国签署免签协议或韩国政府允许免签证入境的90个*国家和地区,将暂时停止免签协议,暂停免签证入境措施。

※ 与韩签署免签协议或韩政府允许免签证入境的90个国家和地区(免签协议:56个,允许免签证入境:34个)

 

上述90个国家或地区护照持有人如需来韩,需要向韩国驻外机构重新申办签证。

 

但持外交或公务护照人员、入韩飞机机组人员(船舶船务人员)以及持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仍可以免签进入韩国。

* 持卡人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无需办理入境签证,可自由往来于19个参加并实施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的国家。

 

如果持上述国家或地区护照试图入境韩国,韩国法务部乘机旅客预检系统(IPC)将自动拒绝出票;航空(运)公司将不允许办理乘机(船)手续;入境韩国时韩国当地移民官员还将再次进行查验。

 

3、对所有国家加强赴韩签证审核。

 

申请赴韩签证的所有外国人(包括此政策后所持签证暂时失效人员)须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书。

 

所有韩国签证申请人须于申请日前48小时内到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检查,并申请办理时提交记载其检查内容的诊断证明书。

 

诊断证明书上必须注明签证申请人是否有发热、咳嗽、发冷、头痛、肌肉酸痛、肺炎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诊断意见为异常的,签证则被拒签。

 

此外,所有韩国驻外使领馆等机构对所有签证申请人进行身体健康状况面试等经过充分审核之后才决定是否给予签证。

 

但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从事投资、技术提供等必要的企业活动事由入境的;韩国国民的家属;出于紧急或者人道主义需要入境的;韩国驻外机构领导可酌情迅速签发签证。

 

上述所有政策自2020年4月13日0时起施行,以当地出发时间为准。※ 但与韩国签订免签协议的,告知暂时停止免签协议后发生效力需要一段时间,施行时间会有所调整。

 

为准确迅速施行上述政策,大韩民国法务部和外交部将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

 

法务部将通过有关部门(国土交通部、海洋水产部)和地方出入境外国人官方机关向运营韩外航线的航空(船舶)公司通知上述政策,使其严格执行核查拟入境人员是否持有效签证等相关义务。

 

外交部将通过外交渠道迅速向外国政府通报韩国政府施行的所有相关措施(暂停签证效力,暂时停止免签协议,暂停免签证入境措施),并迅速进行停止免签协议环节。

 

韩国法务部和外交部在同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保持紧密联系并协调合作的同时共享相关情况及信息,必将全力以赴阻止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

/郑明善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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